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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瑞典短期商务访问签证须知

    除签证上特别注明外,持有由任何一个申根国家签发的签证可以在申根区域内自由地流动。申根国家包括: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丹麦、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希腊、冰岛、意大利、卢森堡、挪威、荷兰、葡萄牙、西班牙和瑞典。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90天。

申请资料:
1. 二张如实正确填写的签证申请表,二张护照照片;
2. 境外邀请函必须要原件;
3. 护照。在要签发的签证有效期后,护照必须仍有三个月的有效时间。以及护照个人 身份页的复印件一份。
4. 中英文照会;
5. 医疗保险、费用证明,需单位负责人签名、盖单位公章;
6.中国机构或公司出具的介绍信(包括:公司的地址、电话、传真以及单位负责人或法人签名和盖章),需陈述:
a. 申请者职务
b. 工资
c. 同意离开证明
d. 确认返回后其工作关系
e. 旅行目的

上述提及的文件皆应出示原件,并附上复印件。
补充文件,要求和其他信息:
1. 由瑞典商业合作方出具的邀请信,需陈述:
a. 计划停留的时间
b. 停留的原因,包括日程安排和旅行计划。
2. 公司营业执照及税单
3. 签证审理程序需至少十个工作日
4. 所有文件必须是英文或瑞典文
5. 如需要,使馆有权要求提供更多的信息

出示所提及的文件不能自动导致签证得到签发

瑞典大使馆
Embassy of Sweden
办公处:北京市东直门外大街3号
Chancery:№3, Dong Zhi Men Wai Da Jie
电话:65323331

瑞典王国驻上海总领事馆
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Kingdom of Sweden in Shanghai
领区: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
办公处:上海市淮海中路1375号启华大厦6A
电话:021-64741311传真:021-64716343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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